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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策瑜】献给全世界最好的两位父亲和一双眷侣 · 下

一篇文太长就会被瓶,分开发倒是可以,lof真是强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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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没有哪张纸包得住哪团火,更何况孙策和周瑜两个人都是火,放在一起就会共燃得难舍难分,谁也抑制不住谁。“东窗事发”的那天完全是个无意之举,我发现洗完枕头之后自己的枕芯套错了枕套,垫得有点高,于是打算去他们卧室换一下枕头。无数巧合叠加在一起构成了小小的意外,小小的意外通过蝴蝶效应一把掀开了惊天的帷幕。我跳下床之后,偏巧这回懒得去套拖鞋,光着脚走到他们房门口——于是几乎一点声响也没有发出。房门留了一道缝,我记得今晚他们一起开了瓶红酒小酌了一回,微醺是自然的——于是他们好像忘了锁门。
  
走到门边时,我听见里面有些被褥翻动的声响,夹杂着令人心里发痒的低沉嗓音。对于一个刚上初中的小鬼而言,在情事方面,固然是既没吃过猪肉也没看过猪跑,只是听说过有猪这么一种生物,而且至多是班上最早熟的男孩子们围成一圈神秘兮兮地讨论这方面问题时,漏了那么一两句猥琐的嘿嘿嘿笑声到耳朵里,听过也就了事,完全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程度。因而遇见这种征兆,并不会第一时间往那方面想。
  
所以我不假思索地拉开了房门,映入眼帘的是十分限制级的一幕。孙策只堪堪披着一件前襟散开的衬衣,正俯下身用嘴唇贴着周瑜光洁的后颈一路往下……我一口气往后倒蹬三步,如同踏了辆链条犯了癫痫病的自行车,还一不小心踩到了自己的睡裙,很跌骨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双颊烧得通红。
  
我不敢抬头,但却忍不住竖起耳朵,听见房里传来一阵猛烈的咳嗽声,然后是悉悉索索的起身、穿衣声,还夹杂着几句周瑜的抱怨,大意是怪孙策为什么非要那么急,连门都不提醒他关。
  
我大脑一片混乱,一度怀疑自己会被灭口——怎么办?突然间我福至心灵,咬了咬牙一骨碌爬起来,当即作出决定——跑。
  
顾不上拿枕头,我一口气冲回了自己房间,喘着气关上门,甚至还纠结了一下要不要把书柜挪过来堵住门。我面红耳赤地把自己甩到床上,面朝下趴在枕头里,突然想起来小时候的一次经历。
  
那时我还十岁不到,叔叔和义父领着我逛超市。按周瑜的话来讲,我简直是完美继承了义父小时候的多动症,什么东西都要看两下、拨弄两下,捏几把生肉区的干冰塞进义父领子里(然后遭到他惨无人道的报复),搅几下谷物区的大豆(然后被叔叔提着领子好生教育一顿),总之就是凭借小鬼之天性诠释什么叫手贱。
  
结账时,我眼睛一亮,一把抓过收银台边那个货架上的一个红色小盒子,踩着护栏高高地举起来,冲正在掏钱的周瑜大喊道,我想要这个!
  
场面突然莫名寂静了几分。那些正在扫条形码的收银员、正在收拾零钱的买菜大妈、正在整理手推车的保安们一齐望过来,我一时不解地瞧向叔叔,只见他嘴角抽搐了一下,挤出了一个特别勉强的微笑说,小榆,那不是吃的。
  
不是吃的?我不信他的话,翻来覆去看了几眼红色小盒子上的英文,坚定地脆生生道,你骗人,我明明看见你和义父的卧室床头柜上放了这种糖……
  
后面的话我还没有说完,就被义父一把捂住了嘴,强行架着胳肢窝从栏杆上抱了下来。被拖走时还不停地踢着双腿,说我要那个糖我就要那个草莓味的糖,我明明看见你们买过的……
 
想到此情此景,我掩面扑在枕头上,冷汗涔涔。商场为什么喜欢把安全套和口香糖搁在一起买,我一直不理解其用意。但我觉得自己没被两位先生当场掐死,简直是一个奇迹。我发誓那是我头一回看见叔叔那种可以称之为害羞的表情,耳朵尖都红了,现在想想感觉真是太对不住他。但义父更可怜,他被叔叔在收银台底下用脚尖狠狠踢了一脚,裤脚都踢灰了。
  
今晚的所见所闻与以往的令人不解之处一一呼应,很多东西都找到了答案。我终于明白,这两个我最亲近的人,原来是一对情侣。他们就像我其他同学的爸爸妈妈一样,拥抱,亲吻,避开小孩的耳目更进一步;在对方归家时眼角会忍不住捎带上一丝喜悦,在对方陷入困境时会伸出手在桌子底下跟他十指相扣,在深夜疲惫时会给对方披衣裳,或相拥抵足而眠。
  
到最后,我只记得自己惨兮兮地度过了一个没有枕头的夜晚。那两人也没有来找我,估计是到最后都没有决定出该由谁出面跟我“公关”。
  
接下来的几周,我都有意无意地避免和他们两个同时呆在同一个地方,一旦他们在我跟前碰上了面,我就控制不住地想开溜。
  
这回首先发现异常的是一向神经大条的义父,他买了一大袋兔子饼干和棉花糖送给我,试探性地问我是不是最近他做了什么惹我不高兴的事情。我坐在沙发扶手上,托着脸长叹一声,半句话都没有讲,反而把他搞得心惊肉跳的。
  
最后率先勇敢地捅破这层早已稀巴烂的窗户纸的人,是我。某天全家人坐在一起吃饭,那两位都是贵人多忘事,义父一个顺手又当着我的面给叔叔夹了菜。
  
我的视线就跟着那一筷子的菜,落在周瑜的碗里。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诡异的尴尬。
  
半晌过后,我清了清嗓子,像领导发言一样慢吞吞地说,想亲就亲一个呗。
  
其实就连到现在,我也说不清那时知道真相后自己幼小的心灵到底是什么感受,或许是又震惊又酸涩,夹杂一点没有来由的欣喜,像是酸奶里调了蜂蜜,黏黏稠稠,又酸又甜。但从那以后我才明白,亲人之间要化解一个看似棘手万分的问题,其实比想象中要容易太多。他们均是一愣,当然没有当着我的面亲一下,只是两人相视一笑,义父用嘴唇碰了碰叔叔的额头,也碰了碰我的,好像就这一个小小的仪式,生活又开始了正常的运转。
  
人到中年,总会开发出一些新技能,譬如把八卦精神发挥到丑恶之境地,又或是把丑恶嘴脸全面大力地投入在八卦事业上。我的两位家长永远年轻,但别人的家长可不尽然。且随着年龄增长,我惹事的能力也突飞猛进,直往不死不休的方向一去不复返。
  
这回我捅了个大篓子——有个男生成天在我跟前旁敲侧击我的家庭成员,而且总是话里带刺、意有所指。终于有一天,我实在忍将不得,提起他的书包直接从四楼扔了下去。他的水杯从书包侧袋里飞出来,我在窗台边盯着它和书包一起重重落地,心想要是我早生个几年,估计就没伽利略在比萨斜塔上扔大球小球什么事儿了。
  
这几天叔叔正为工作上的事情忙得席不暇暖,义父又碰巧出了公差,一时间两个坚硬的后盾双双缺席。容不得我继续想伽利略,那个男生的家长已经气势汹汹地赶到学校,拍着校长的桌子指名道姓要见那个敢丢他儿子书包的小兔崽子,也就是我。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犹豫着要不要拿出孙尚香姐姐教我的“校长室喝茶标准坐姿”——双腿一翘,歪着头小指往耳朵眼儿那么一戳,端的是一副吊儿郎当做派。
  
忘记一提,孙尚香姐姐就是孙策先生的亲妹妹,虽然这么来看辈分有些混乱,但她确实比我大不了几岁,叫人,尤其是叫女人,绝对不能往老了叫,这个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但经我再三斟酌,孙尚香姐姐之所以敢那么做,是有她的道理的——首先她是和别人打群架,两方都动了手,谁也不欠着谁的;其次她是她们高中最好的体育生,校长不敢拿她怎么样,就算她把校长室天花板捅了个对穿,校长也得夸她展现了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再者,孙尚香姐姐基因太好,跟义父长得像的女孩子,那绝对是罕见的美人,人家跟她打架的缘由,可不就是想吸引她的注意力呀。
  
但我不行,这次怎么看也是我理亏,那男生乱说话压根儿就找不着证据,可我高空抛物却有监控录像清清楚楚地记着呢。而十四岁的小鬼,外貌上纵然有美男叔叔的基因,五官也还没长开,尚不能昧着良心自恋到觉得对方会因为这个而善罢甘休。
  
我只好眼观鼻鼻观心,站在校长室墙角听候发落。
  
那男生的妈妈显然也素质欠佳,逮着我就指着鼻子开骂,校长在一旁啧啧摇头,说周同学啊,我们知道你家庭情况特殊,但也不能这样对待同班同学啊,大家都会帮助你的,是不是?
  
我大概可能八成是真的基因突变了,身为周家人却走了孙家人的种,内心强大得有如装了一只得了狂犬病的阿拉斯加,再大的暴风雪也能硬着尾巴闯过去。当即一个白眼翻过去,做了个口型:帮个屁。
  
我觉得我还是很聪明的,只做口型不发声,没人抓得住我的把柄。不料校长唇语了得,竟读懂了这爆破感十足的三个字,他脸一绿,说,把你家长给我叫来!
  
那位男生的妈妈在旁边,见状立即阴阳怪气地补充了一句,让你妈妈来,我倒要看看什么样的女同胞能教出这样的小孩——哦,听说这孩子从小没娘教吧?
  
这突然一记重拳,将我内心那只趾高气昂的小疯狗给揍趴下了,整个人像被戳了一针的皮球,原地泄气,动弹不得。
  
这时门被人推开了,一个年轻女子走了进来,乌发披肩,长裙曳地,美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她走到校长跟前,微笑着跟他握了握手说,我是这孩子的母亲,我家姑娘有什么不懂事的地方,还请您多担待。
  
我浑身一震,多少年,从我诞生以来有多少年,没有一个女人对我的称呼是“我家姑娘”了。
  
突如其来的眼泪在眼眶里做弯道巡回冲刺跑,只见这个漂亮到锋利的女人身子一转,踏着高跟在男生妈妈面前站定,下巴一抬,美目微眯道,您怎么不先问问您自己的儿子做了什么?身为男孩,不仅不以保护女孩子为荣,反而还恶语伤人,我想问,他的母亲是怎么教他的?明明犯了错,还恶人先告状,为人父母却以大欺小,不知廉耻,他母亲的母亲又是怎么教他母亲的?
  
男生的妈妈被气到发抖,蜡黄的脸都发青了,活像历史书里那个刚出土的陶人插图。面前的女人就像一尊胜利女神像,以一种比她高傲一万倍也比她动人一万倍的姿态,俏生生站在她面前,衬得她黯然无光,驳得她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再次以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的胜利告终。男生的妈妈灰溜溜地走了,校长被这个年轻又明理的美女说到没脾气,也不愿再多生事端,便挥了挥手放我离开了。
  
年轻女人拉着我走出校门,我这才看见丢下工作赶来的叔叔正在门口等着,鼻子一酸就扑了过去。
  
叔叔一把接住我,搂紧了我的背,抬头对年轻女人温声说,真不知道怎么谢谢乔笙小姐才好。
  
“没什么好谢的。”漂亮女人大方一笑,转而叹了口气,开始数落起他和远在外省出差的孙策来,她说,现在的小孩子自尊心都特别强,你们别光顾着自己肆无忌惮过活,也要为孩子的处境考虑考虑。她又说,你们永远弥补不了她缺失的母爱,就得在别的地方多下点功夫呀,这可是个姑娘,女孩子家家的,性格再开朗心思也细腻得很,你瞧瞧你们,怎么能把她当儿子一样来放养呢——唉,我一个外人也不好说什么,总之我和我妹妹都站在你们这边,能帮的忙就帮一帮,有什么事情尽管拜托我们就好。
  
从那以后,我心里多了一位女神,乔笙小姐。她就像个女侠一样,千钧一发破门而入,真的太帅了。
  
其实远不止乔笙小姐,叔叔和义父是优秀无比的人,他们的朋友也都是优秀无比的人。在我的成长经历中,有无数这样优秀又平易近人的人,给过我无数意想不到的关爱。
  
叔叔过生日之前,我一个人偷偷溜上街给他买礼物,想给他一个惊喜因而没让他知道,却不料在街头迷了路。幸亏偶然碰到了虞翻叔叔(其实他比义父要大几岁,但我早说过,叫人要往年轻里叫,何况以他的年纪叫伯伯本就过于显老),他问我怎么自己一个人乱跑,为了严格执行自己给自己定的“叔叔生日惊喜计划保密条款”,我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虞翻叔叔没法子,总不能放任我一个继续瞎转悠,便干脆带着我在旁边药店的门口看老爷爷们下棋。我简直诧异极了,想不通以虞翻叔叔这样的年纪,怎么会和药店门口这些老大爷们打成一片,直到听那些老爷爷们笑眯眯地说,年轻时碰上文革,没机会读书,老了以后子女又懒得教,多亏这个年轻小伙子每天无偿给他们讲学,讲《老子》,讲《论语》,这才明白个中缘由。到后来虞翻叔叔自己也手痒撸袖子上阵,硬是凭借高超的棋艺,把药店门口这些年逾花甲的世外高人们杀得片甲不留,看得我是目不转睛,到后来给叔叔买作生日礼物的那盒马卡龙也被我忍不住和虞翻叔叔一起瓜分了,权当是庆功——他上阵,我助威嘛。
  
原本我只当他是个学术派“老干部”,却没想到他也这么热爱甜食——就这样在他的陪伴下度过了一整个下午的光阴,直到叔叔下班后赶过来接我为止。
  
还有回更是传奇经历,有段时间学校门口有个飞车贼兴风作浪,逼得学校甚至特意因此而发了告家长书,让孩子们上下学最好由家长接送。我一时忘了把这消息告诉叔叔,自己神经大条地照常上下学,晚自习下课时走到校门边买冰淇淋,突然摩托车引擎声轰鸣而至,我只觉自己被一个力道狠狠一拽,差点没一个踉跄摔倒在地,背包已经被人抢走了。
  
当时我人都懵了,忽见旁边的水果摊上一个人也跳上另一辆摩托,“嗖”地一下直追而去,不出十分钟,又雷霆万钧地飞驰回来,“唰”地一声横停在我面前。太史慈叔叔翻身跨下摩托,把背包抛还给我,我这才知道他就住在这附近,原本是下楼买水果的,没想到撞见这么一个意外。在方才十分钟之内,他完成了追车、斗贼、将之扭送派出所等一系列工作,然后一下也没耽误地飙回来把我的背包还给了我,连我手里的冰淇淋都没等化。早听说他是部队出来的,如今我才真正目瞪口呆,肃然起敬。
    
当听见我充满崇拜的赞美时,太史慈叔叔只是挠了挠后脑,憨笑一下说,没有没有,也就跟你干爹五五开而已。
    
五五开!我再次震惊,原本只以为义父动起手来不弱,却万万没有想到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怪不得他在亲子大赛上能够傲视群雄。此后几天,我看向义父的眼神都充满了敬畏,害得他一度以为自己又有哪里做得不对才招致我侧目而视,于是又拎了一大袋兔子饼干和棉花糖放到我床头,旨在跟我搞好“双边关系”。
      
也许生活的本意并非如此,但因为他们的存在,我无时无刻不活在传奇里。
  
至于乔笙小姐,她再一次在我心中被无限女神化时,是在不久之后。
  
那节体育课上,我本来好端端地跟着全班人在田径场跑圈。作为一个从小跟义父踩气球练出来的人,跑步对我而言小事一桩,就算倒着跑、侧着跑、双手插兜叼着棒棒糖跑都不是问题。但那天我突然感到小腹一阵绞痛,尚未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便眼前一黑跌在地上。
  
在校医室里找回腹部知觉时,已经是十分钟过后了。我额上全是冷汗,觉得胃里好像有一辆拖拉机在运转——确切来说是比胃更靠下一点儿的位置。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自己恐怕不久于人世了。
  
义父匆匆赶来,跟他一起的还有乔笙小姐。她站在校医室床边,秀眉慢慢拧了起来,转头问孙策说,你是不是没有教她生理期知识?
  
孙策一愣,一脸茫然说,啊?
  
那晚乔笙小姐到我们家做客,拎着叔叔和义父狠狠数落了一顿,然后细致入微地普及了一遍女孩子生理期注意事项,教他们该怎么给我调养。什么桂圆红枣红糖水,我自己听得头都大了,再一瞄两个大男人,登时乐了——我从来没见过他俩那么一声不吭的样子,低着头正襟危坐,手放在膝盖上,就像犯了错的小学生。
  
我霎时间幸灾乐祸起来,刚心想你们总算体会到我背物理公式是什么感受了吧?一转头,看到两人凝神专注的样子,突然又觉得喉头堵得慌。
  
怎么会有人把这种全世界一半的人都要经历的事情,当成这么一件头等大事似的来对待呢。
  
高中对于一个少年而言是迈向成熟的最后旅程,这时一个人的性格已经基本定型。令人奇怪的是,作为一个被两个大男人带大的孩子,我明明比同龄人遭受过更多不寻常的经历,却好像脑袋总缺根弦,大大咧咧无拘无束的,竟然比同龄人要晚熟许多的样子。直到高中,我才真正迎来了叛逆期。
  
我开始第一次挑战两位男性家长的威严,按照差生标配,跟一帮朋友鬼混、夜不归宿,书愈发无心读,怎么离经叛道怎么来,天天只妄想随便学两下表演就考个艺校了事,指不定哪天就能当成明星。
  
我开始跟叔叔吵架冷战,甚至敢摔义父的门。这要放在外人身上,恐怕借他们两个胆也不敢这么干,但我却自恃有所依仗,一开始是有些怕的,到后来却愈发得寸进尺——利用所爱的人有所顾忌的弱点,是为人子女的恶劣天性。 
  
矛盾冲突进一步升级,我甚至搬出过世的父亲来堵周瑜的话,他闻言一怔,难以置信地望着我,然后默默后退了几步,拉开椅子在饭桌边坐下,手指撑着额头平息怒意。
  
义父大步走过来抬手要抽,我小时候不是没挨过他的打,知道那有多疼,便眼睛一闭往后一缩,却听叔叔喝了一句“住手”。
  
“别打她……”周瑜闭着眼睛,深吸一口气,“童童自己会反省,是吧?”
  
我心里一颤,有种难以名状的酸楚涌上心头,像是心头有座沉睡许久的火山即将苏醒,山脚下那些温泉在咕嘟咕嘟地冒泡。我往后退了几步,一言不发地跑出了家门。
  
之后我背着家里去报名参加了一个试镜,一开始顺风顺水,过关斩将地晋级。复赛面试现场,导演上下打量我,跟身边的人对了个眼色,然后摸了摸下巴说,我们这个角色呢,关键词是性感,你能不能给我们展示一下你性感的一面?
  
我心里咯噔一下,就算再懵懂,也知道这是碰上了潜规则。当即转身就走,刚下楼就被人从后面拽住了胳膊,半拖进了旁边的舞厅——我这才注意到他们的面试地点刻意挑了个“风水宝地”,左歌厅,右舞厅,楼上一家快捷酒店,对面就是家洗浴中心。我深陷其中,四面楚歌,进退无门。
   
音乐的狂潮中,各种刺鼻的气味弄得我想吐。我第一次感到了深深的恐惧,我知道这里面肯定不只是酒的味道,还有别的一些见不得光的东西。在混乱中,我回过头一瞥,看见有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女孩被摁在茶几上,胡乱挥舞的手打翻了桌上的啤酒,靠近她的人手里针头的光在黑暗里一闪即逝。
  
我用力一挣甩脱抓住我胳膊的手,猫着腰往人群里钻,脱下影响行动的高跟鞋抓在手里,随时准备用来当武器。先前那个人再度跟我狭路相逢,然而不等我有所举措,人海中挥出一只拳头将他一下捶翻在地,我趁机用尖尖的鞋跟往他脑门上猛敲,胡乱敲了几下手腕突然被人一把攥住,炫乱的灯光下,孙策面沉似水。
  
我被义父护着跌跌撞撞逃出了舞厅,他将我塞进车后座,叔叔就在驾驶座,一踩油门瞬间将车开走。一路上,我有点不敢看叔叔的脸,只是把头埋得很低,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
  
是乔笙小姐的妹妹乔珩小姐跟同事去KTV时偶然从窗户上看见了我,立即通知了叔叔。她还打了那家舞厅老板的电话,威胁他说要举报他们放未成年人进娱乐场所,吓得老板带人在舞池里团团转地逐一排查,这才给叔叔和义父争取了时间。
  
到家之后,谁都没有责怪我。义父深深望了我一眼,那深沉到刻骨的眼神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然后一言不发地点了一根烟,说:“如果你是我亲生的,我现在就让你跪下。”
  
我慢慢咬紧了下唇。突然间,他暴喝一声:“跪下!”
  
几乎在他话音刚落的那一瞬间,我的膝盖就着了地,同时脸上泪如雨下。
  
周瑜走到我面前,弯腰按住我的双肩,慢慢收紧掌心。
  
“你这样,像话吗?”
  
我吸了吸鼻子,用力摇了摇头。
  
“跟你爸爸道歉。”他轻声但用力地说,回首望了一眼墙壁上挂着的黑白遗像,父亲周珣温柔地笑着,相框冰冷,却挡不住那笑意,有如冬日里的暖阳。
  
一瞬间万千蜉蝣争渡过我的脑海,周瑜凝视着我的模样与父亲是那样相似,使我的心神强烈地震颤着——他终有一天也会老去,像父亲那样,离我而去。
  
他会牵着孙策的手走到尽头,最终追不上他们的,是我。而我竟然还在挥霍我所拥有的一切,没有意识到终有一日,所爱将隔山海,山海永不可平。
  
我嚎啕大哭起来,边哭边拿手背擦眼泪,边擦眼泪边说对不起,对不起爸爸是我错了,对不起叔叔我再也不敢了……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周瑜托着我的双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将我抱在怀里,用力地揉了揉我的头。
  
他最后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的人生可以有遗憾,但是不可以有后悔。不放纵自己固然会留下遗憾,但如果像刚才那样,万一我们都没能赶来救你,你一定会后悔,对吗?
  
那天晚上,我悄悄地走到他们房门前,透过门缝看见周瑜低着头环住孙策的腰,表情在窗外的夜色里不甚清晰。只听见孙策说,你就别再多想啦,谁会看上她啊,屁大一个小丫头,还这么能折腾人,谁绑架了她,还得跪到咱们家门口来求咱们领回去呢。
  
周瑜说,你别瞎扯淡,她现在出落成什么样了,你又不是没长眼睛。
  
孙策就笑了起来,说是啊,她现在已经比你还像周珣了。
  
嗯。周瑜说,我要她好好的,说什么也不能让她出事。
 
是啊,孙策难得地长叹一声,爱情的结晶这种东西嘛,就算再硌人硌得慌,那也是我们的无价之宝啊。
 
我垂下的眼睫毛颤了颤,扭头走回了自己房间。
  
这之后,我改邪归正了。
  
简直就像是大大转性,我不再像个放养的孩子到处去野,而是终于有了点大姑娘的样子。多年的磨合让我与家人们早已习惯了彼此,我摸清了叔叔和义父在教育我时各自的底线,知道了该怎么耍点无伤大雅的小聪明。
  
比如,如果我想翘课去参加一场网球比赛,这在周瑜面前是绝无商量的可能的,但只需要赖着义父撒泼打滚一阵,他立马就会大手一挥,给老师打电话给我请病假,然后亲自开车送我去赛场;但如果我是想买一支新出的口红,这事儿让义父知道了肯定要不高兴,他在这方面出奇地直男审美,加之之前那次危险的试镜留下了前车之鉴,他觉得女孩子在高中时就是不准玩彩妆,清清爽爽才是年轻女孩子该有的模样。然而对叔叔而言这却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情,他认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个年纪稍作打扮实属自然,不必严令禁止。在他面前,往往只要一个撒娇,他就会二话不说托朋友从国外专柜给我带口红回来,装在精致的礼盒里亲手放在我的书桌上。当同学好奇地问我是不是找了个特别有钱特别懂女孩儿心思的男朋友时,我只会骄傲地一抬下巴,是我老爸送的!
 
很难说他们谁更严厉,谁更溺爱。但在他们之间,总能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供他们互补,供他们相辅相成。
 
然而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纵使他们比我的同辈人的父母要年轻许多,也仍是在不可抗拒地老去。叔叔不再是那个十多年前给自己的哥哥办葬礼时还身无长物的大学毕业生,义父也不是那个裤腿一绑就能跟一群小屁孩跳来跳去踩气球的年纪了。
 
那次网球比赛上,四周人声鼎沸,耳畔只有风声和热浪。我在跳跃间偶然一瞥,发现义父就站在赛场边,离观众席有一定距离,却因此比所有观众都离我更近——他的双手随意地放在风衣衣袋里,英俊的眉宇间有了皱纹,但仍笑着,望着我的身影。
 
好像某种拍电影的手法,慢镜头无限拉长,直到我重新落回地上,用力击出又一球,眼眶不声不响地湿掉。
  
岁月在走,我在跌跌撞撞地追,而那两个于万丈光芒中被万千人追随的男人,明明一个与我只是旁系血亲,一个与我甚至毫无血缘,却摇身一变加入了天下万千父母的行列,也三步一踉跄地追在我身后。他们没有任何经验和榜样,甚至比同辈人要更早接触养育孩童这项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工作,但他们做得一点儿也不差,甚至胜过普通父母太多太多。有他们在的日子,就像是被一整罐砂糖打磨过,带着永不风化、永不消褪的亮色。
  
他们太好,待这世界太好,待我太温柔。
  
那一年,我突然开始发狠读书,骨子里埋藏着的周家人聪明基因像是骤然被唤醒,愣是靠厚积薄发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名牌大学。升学宴来了很多人,有我从小到大的老师,有虞翻叔叔和太史慈叔叔等义父的朋友,同样还有一堆亲戚。我不知道多年前那次白喜事上,我是不是曾经见过这些人的脸,但至少今天,没有人说得了我们家的闲话,没有人占得到我们家的便宜。
  
乔笙小姐依旧受叔叔和义父之托,扮演我的母亲。她柔软的掌心放在我肩头跟众人敬酒,我悄悄把目光瞥向角落,孙策把手伸向桌子底下握住了周瑜的手,笑得无比骄傲。周瑜一怔,抬起头放下筷子,另一只手在桌布底下回握,然后望过来,冲我浅浅一笑。
  
同年夏天,孙尚香姐姐结婚了。她的婚礼比我的升学宴还要热闹许多,那是当然的,谁让她是那么棒的一位新娘。精致的发饰衬着她的短发,把利落转化为柔和。她的一双眼睛明亮得像星辰,一眨眼便是一阵摄人心魂的刀光剑影。她的眼刀下,新郎官首当其冲,甘之如饴。从他端着酒杯满面喜悦的神情来看,他是真的很珍爱孙尚香姐姐。
  
我规规矩矩捧好绣球,忍不住拉了拉孙尚香姐姐的裙角,问:“姐,这是不是当年跟你打架的那个?”
 
孙尚香姐姐一愣,提着裙摆大笑起来,笑得弯下了腰,然后一敲我脑门:“瞧你机灵的,那个跟我打架的不是他!”
  
然后她潇洒地拨了拨头发,又说:“他是后来带了一帮兄弟来帮我忙的。”
  
我连忙作小鸡啄米状,低头偷笑,哦!原来姐夫还擅英雄救美这么一着。
  
婚礼上,义父开怀畅饮,开玩笑说他的大女儿总算是嫁人了,让我这个二女儿时刻准备前仆后继。又说,他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英年早逝,孙尚香姐姐被强行嫁给了一个她不喜欢的人。哪知这回一贯大大咧咧的孙尚香姐姐开不起玩笑了,一听就跳起来扑过去揍他,吕蒙叔叔说你这算哪门子的梦啊,都现代了还玩包办婚姻的,又不是古代帝王和亲,还搞个尚香出塞不成?一群人均哈哈大笑起来。
 
我观察到孙尚香姐姐好像情绪不太对劲,就悄悄凑过去问她怎么了。她的眼角突然闪过一丝泪光,告诉我说,她昨天晚上也做了一模一样的梦,梦到自己的哥哥在自己出嫁时已经死了,再也没有人会遵循她的想法,没有人庇护她余生。
  
我沉默许久,安慰地抚了抚她的手背,笑道,姐姐你有没有听说过平行宇宙?你和义父兄妹心意相通,也许这真的是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情也说不定,但两个时空是永不相通的,那里发生的事情这里永远也不会出现。这正说明你现在嫁的刘先生很爱你,你们要好好白头偕老才对。
  
孙尚香姐姐破涕为笑,狡黠地一刮我鼻子,说我越来越像他哥那样油嘴滑舌会哄人了。我吐了吐舌头,不置可否,只是眨了眨眼睛说,新婚快乐。
 
我的家庭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寻常,但在我心目中,也远没到应该自封“特殊家庭”的地步。我迄今为止的人生,既传奇又平淡无奇,既与众不同,又与你们每个人的经历都没有什么不同。这两个男人给了我什么?答案是太多太多。我在他们身上找回了这世界曾经打算从我身上永远夺走的东西,譬如父爱和亲情;更见识到了这世界原本并不打算赐与我的东西,譬如男性的沉着、理性、包容寰宇的气度,以及一种至深至远的大爱。
  
他们是我的监护人,我的父亲,我的人生导师,我的朋友。而在我的见证下,他们也是彼此的兄弟,朋友,人生导师,以及爱人和灵魂伴侣。
  
在我没有叙述到的部分里,他们也会吵架,也会冷战,也会互相甩门甩脸色。但每一次争吵都会使他们更加了解对方,每一次分歧都是在为美好的生活继往开来,这一点,我从未怀疑。他们就像是相依相靠的青藤,时刻向着云端而上,带领我踮起脚窥视天堂。
  
在孙尚香姐姐举行婚礼仪式的教堂里,我曾坐在长椅上问过叔叔周瑜,看到孙尚香姐姐那么风光地出嫁,你和义父会不会也向往一场这样隆重的婚礼?如果回到最初的那个连我都不在的节点,你们不曾选择彼此,是不是就会有另一种截然不同结局?
  
他望着教堂的穹顶静静地出神了片刻,彩绘天窗美得如有神明在上。似乎是想了想,他轻轻笑着对我说,神之所以为神,就是因为他在创造人时,并没有规定我必须只能爱哪一性别的同类。他只是给了我生命,让我自己去选择我该爱谁。我选了孙策,我从未后悔,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穹顶上光线倾洒下来,他的眉目如画,岁月安静而悠然。
  
我正微微出神,忽然又想起一茬,神色一正又问,其实小时候学校里很多同学背地里造谣,说我是两个同性恋养出来的小同性恋,万一假如我真的从小到大耳濡目染,也喜欢上了同性,你们会怎么办?
  
“耳濡目染?哪有那么容易。”周瑜哑然失笑,“我跟你义父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都是异性恋的东西,他刚追到我那会儿电脑硬盘里还有几个G的小电影,出演人员性别可一点儿也不单一,我都没让他删。感情这种东西,说到底只是我和他,我们两个人的事,跟性别没有什么关系。”
  
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原来恋爱只是两个刚好在某个时间点碰上的灵魂,两人相遇,聊一聊往事,聊一聊余生,聊一聊人生理想和心之所向,该有的便都齐了。多道一句你是什么性别,我又是什么性别,反而是答非所问,离题万里。
  
“不过呢,”他思索了片刻,又接着说,“你要是真的受到了我们的影响,我会让你想清楚本心再做决定,不可以一时冲动,也不可以只为好奇。至于你义父的话,大概会假惺惺地先揍你一顿,然后让你爱怎样怎样去。”
  
这的确符合义父的性格,颇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道之嫌。后来事实证明,我终究是没有被“耳濡目染”,喜欢上哪个女孩子,否则,我也没有机会写下这篇稿子了。
  
洋洋洒洒讲了这么多故事,回过头来才发现冗长得吓人,也随心所欲到了极点,几乎都是流水账,还有些少儿不宜之处,删改肯定是免不了的。但最后这段,我想我会把它一直留到最终稿。
  
今天的结婚典礼,我非常荣幸各位能够到场,给我和我未来的先生以你们的祝福。我将与这位我生命中第三位最重要的男士立下共度余生的誓言——请大家放心,他不会介意自己只排到“第三位”,因为早在小学时期他就与排在他前面的二位接触过,我相信他不会有所怨言的,毕竟他可早就领教过“左右护法”的厉害。
  
今天,我想借着这个场合,向各位正式介绍我的两位监护人,也就是坐在那边的两位先生——孙策和周瑜,没有他们二位的养育之恩,就不可能会有今天的我。
  
他们看上去好像有一点点小惊讶,我敢打赌如果你们现在低下头去看看桌布底下,他们俩的手一定还悄悄握在一起——这一点儿都不难猜到,毕竟他们在我面前腻歪了有二十来年了。事实上,我们计划在不久的将来为他们也补办一场婚礼,由衷地期待并感谢各位届时来席,与我一起为他们献上最好的祝福。
  
在与新郎喝交杯酒之前,我想提前先请孙策周瑜两位先生来给我们演练一次——不知道各位宾客们意下如何?
  
向全世界最好的两位父亲和一双眷侣,致以女儿最崇高的敬意。
  
  

  

  
  
我跟你们讲,这个第一人称用得我毛线代入感都没有,因为一旦写多了本命cp的同人文,什么对男友对老公的喜爱之情,统统都会转化成一种感情——对儿子的爱......
  
就会想啊,他们怎么能不好好谈恋爱,他们怎么能不幸福一生,这样的。
  
顺便一点闲聊,不知道大家是怎么看待小红心的含义的,也许有人认为只有在喜欢一篇文到了极点、觉得它几乎完美到挑不出毛病来才有必要点喜欢。我刚用lof时也是这么想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喜欢文章数量太多不方便找文,很难得点小红心。直到后来稍微了解了一点lof使用规则之后再回顾以前的文,发现有些我明明很喜欢的作者,人家一部长篇下来,我居然只给寥寥几更点了小红心,简直追悔莫及,痛恨自己当初年少无知。(……)
  
lof没给喜欢文章数设置上限,其实应该是为了让我们尽情表达对好文的支持。“喜欢”也不是用来存文的,存文有很多其他手段,右键复制粘贴到文档并保证不外传,或者征得作者同意转载到仅自己可见,都是很好的方法。
  
不管怎么说,兼有作者和读者的双重身份,也许可以更全面一点地看待这个问题。怎样客观理解小红心的意义?从作者的角度,我可以很负责任地给我所认知到的“喜欢”下定义:
  
当你不给一篇文点小红心时,应该意味着你已经做好了永远看不到这个作者下一篇文的打算。
  
至于评论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翻十倍吧大概。胡乱嚎两句表达爱意的评论都十分讨喜,更别提一条有意义有情商的评论了,一旦你会说话到能直戳作者的内心,那力量简直是无穷的!新粮嗖嗖地就产出来了!
  
下一篇想写个带感的,好久没有动刀动枪了,有点手痒。校园的估计得往后挪一挪,不过我一直记着呢=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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